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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校发〔2023〕165号)
更新时间:2023-06-28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服务水平,做好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23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评审原则
推荐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实际贡献及业内影响情况;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和规律,严格评审纪律,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评审权限
根据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学校仅具备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的推荐评审权,仅负责相关推荐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现行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发生变化,在向省级相关系列评审机构推荐参评时,按照新修订的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进行推荐。
四、晋升推荐指标设置及推荐参评原则
1.根据《大连工业大学人员运行编制管理及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大工大委发〔2021〕7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按照各系列现有人员数量和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设置比例进行高级岗位晋升推荐指标核定。经核定,各系列正高级岗位均无空岗,不设置正高级岗位晋升推荐指标;除会计审计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存在副高级岗位空岗外,其他系列均无副高级岗位空岗,设置副高级岗位晋升推荐指标1个。
2.对于有相应空岗的系列,可推荐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申报参评;对于没有空岗的系列,不再具备推荐参评资格。2023年会计审计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具备推荐参评晋升副高级岗位人员资格。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组织材料,向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评审申报。
2.基层单位(部门)资格审查。所在基层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成果材料进行审核。
3.基层单位(部门)推荐评审。当申报人数超过2人(含)时,基层单位(部门)需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审实施细则》需在基层单位(部门)召开推荐评审委员会会议前3天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推荐意见》及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4.学校资格抽审。学校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抽审、汇总,形成各级各类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和《业绩成果信息汇总表》,并将审核后的信息向申报人员进行反馈。
5.业绩成果信息确认。申报人员对经过审核小组抽审汇总后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信息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审核后信息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小组认定后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整,未经审核小组认定的信息不予更改。申报人员对审核信息核对无异议后进行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对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的,以审核小组认定后的信息为准。
6.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经确认后的《任职资格审核表》、《业绩成果信息汇总表》和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报卷材料(PDF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开展示。
7.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进行评价,投票确定推荐至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
8.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推荐评审指标,投票确定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
9.公示。对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10.组织报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系列推荐人选根据省级各系列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向省级各系列评审机构报送推荐材料。
六、坚持师德为上,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关
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要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大工大委发〔2018〕5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工大委发〔2021〕7号)要求,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将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作为评审推荐的首要考核指标。大力倡导“德高者上”,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师德标兵、“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申报人员优先考虑。
七、规范材料申报、审核等程序
1.职称评审实行学历认证、论文检索查询制度。申报人员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进行论文期刊信息及图书出版单位信息查询;通过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qikan.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检索。申报材料中须提交经所在基层单位审核认定后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2.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所提供的材料须在取得现级别职称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材料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业绩成果。集体项目材料需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证明。所提供的论文应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专著、译著、教材、教学辅助材料应为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未在期刊正文中发表的非正式论文(如书评等),以及未被收录的外文论文、会议论文不计;仅有录用(出版)证明的论文或出版物不计。
3.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论文、著作、教材、项目证明、专利、查询检索证明等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后报送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八、强化评审推荐主体责任
1.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资格和材料审核关。职称评审实行个人、推荐单位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接受相关处罚。推荐单位须提供书面材料,承诺本次申报的内容、程序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已认真审核无误,对因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材料信息失实所引发的上访和其他后果,责任由推荐单位党政负责人承担。
2.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报人员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人员当年和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视情节可延长处分期限;已通过职称评审聘任的人员,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并依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规定》(大工大校发〔2013〕71号)进行处理。
九、任职资历及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
2023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在向省级相关系列评审机构报送材料前,推荐人选可根据省级相关系列职称申报文件要求的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进行业绩成果材料补充。
十、其他
1.连续两年获评推荐至省参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未获评人员,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
2.考虑省级评审流程时长,截至2023年5月31日,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半年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审。
3.为便于申报人员和各基层单位准确、规范报送申报材料,学校对申报材料要求和样式规范进行了明细汇总,请申报人员和各基层单位参考,详见《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材料报送规范》(详见附件3)。
十一、日程安排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日程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附件1:现行省级职称评审工作制度文件(略,详见校园网“学校文件”栏目)
附件2: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用表
附件3: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材料报送规范
大连工业大学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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