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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的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源源不断地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输送优秀人才,造就对辽宁全面振兴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央部署和《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中关于实施“115”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青年人才振兴计划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以下简称辽宁“双千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辽宁全面振兴伟大实践中来。坚持培养支持省内人才与引进省外、海外人才并重,充分发挥省内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中的支柱作用。统筹整合全省重大人才工程和各类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突出高端引领,集成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二、目标任务
    从2013年起,用10年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2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辽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暨“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相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三、基本原则
    1.放眼未来,高端引领。立足高端引领,优化结构,以辽宁省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为基础,重点选拔支持一批能够代表国家或省内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2.突出重点,特殊支持。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通过提供科研经费、事业平台等政策,对在国家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重点支持。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高层次人才一视同仁。
    3.统分结合,分项实施。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设计总体意见,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特点,由各部门分类组织、分项实施,充分调动重大人才工程各牵头和参与实施部门积极性。
    4.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通过实施辽宁“双千计划”,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遴选数额与标准
    辽宁“双千计划”按照三个层次7类人才进行遴选,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1.辽宁“双千计划”杰出人才。计划支持2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2名左右。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科学家和两院院士后备人选。具体标准为:研究方向处于国内省内科技前沿领域,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有重大发现,具有成长为国家级科学家的潜力,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2.辽宁“双千计划”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计划支持15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50名左右。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计划支持3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3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在辽宁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或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或领导国家级、省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计划支持2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2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日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计划支持2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2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具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教学名师。计划支持5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5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青少年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以5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计划支持3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3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辽宁“双千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500名左右,每年遴选一批,每批50名左右。具体标准为:具有特殊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具有重要创新前景。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遴选程序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三个层次7类人才研究制定辽宁“双千计划”“1+7”配套意见。根据整体工作安排,辽宁“双千计划”专项办每年制定下发遴选工作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遴选程序如下:
    1.推荐申报。由各项计划牵头单位结合重大人才工程等相关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采取部门推荐或专家联名推荐方式,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初选。各评选平台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同业初选,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3.复评。由专项办组建辽宁“双千计划”评选委员会,由各领域高级专家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组,负责对各评选平台报送的初步人选进行复评,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4.公示。根据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专项办对建议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确无异议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发布最终入选者名单。
    六、支持政策与措施
    1.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对辽宁“双千计划”入选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辽宁“双千计划”入选证书。对入选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经费或政策支持。
    2.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对新培养和新引进两院院士单位,给予1亿元奖励。对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单位,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领办科技企业实现挂牌上市的,给予300万元补助。根据《辽宁省省级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对省级优秀专家给予专家津贴等相关待遇。
    3.统筹全省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经费、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和相关资金,根据入选辽宁“双千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需要,在有关部门和单位原有支持基础上,经对其所主持重大课题、重点项目、关键技术进行筛选论证,有重点地提供20-50万元的经费支持;为入选辽宁“双千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中的自然科学领域人选提供5-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提供2-5万元的经费支持。特殊支持经费由省财政厅专管,商各主管部门统一拨付。各评选平台所在部门对入选者提出支持额度、用途及监管意见。各申报单位负责经费使用和监管。
    地方和用人单位可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4.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实重点培养支持政策。有关部门可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省内人才实际,制定落实相应特殊政策。
    ——杰出人才: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
    ——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改革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优先立项、滚动支持。创新经费支持方式,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激励措施。支持组建创新团队。
    ——青年拔尖人才:提供稳定的支持经费,用于开展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研究等,并赋予相应自主支配权。
    5.加强与国家特殊支持计划评选平台沟通联系,有计划地从辽宁“双千计划”人才中择优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
    6.整合统筹全省现有的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115”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青年人才振兴计划、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培养工程、“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全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和培养项目,实现与三个层次7类人才队伍协调对应、有机衔接,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保证。
    7.坚持以用为本,组织辽宁“双千计划”人才参加院士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发挥专业优势、领衔科技攻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实践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8.把辽宁“双千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纳入省领导联系高级专家范围,加强联系,跟踪服务。定期开展省领导走访慰问活动,为全省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参政咨询提供平台。
    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辽宁“双千计划”人才管理。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不再提供特殊支持。
    七、组织实施
    辽宁“双千计划”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设立辽宁“双千计划”专项办,负责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评估检查和具体日常工作。
    辽宁“双千计划”专项办按照三个层次7类人才,组织各牵头部门制定辽宁“双千计划”“1+7”配套意见,并在各牵头部门设立评选平台,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推荐和初选。省科技厅设立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评选平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立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选平台;省委宣传部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评选平台;省教育厅设立教学名师评选平台;省委组织部设立各类优秀专家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平台。
    建立完善各牵头部门及参与单位间的统筹协调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同实施辽宁“双千计划”工作合力。建立完善科学的评审专家选择、回避机制和评审工作监督机制,对辽宁“双千计划”的组织实施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辽宁“双千计划”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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