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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2016年高校青年拔尖人才
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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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教育部人事司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315号)及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高校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辽宁省:10人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和推荐。推荐人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2日(周五)前报送至人事处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
2.单位推荐须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要求要对人选综合表现提出书面意见,包括政治表现、遵守师德师风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表现等内容。
联系人:高海亮
联系电话:86318665(兼传真)
附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申报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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