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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2016年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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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落实2015年1月1日以后引进青年博士相关待遇,现组织开展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后来校的具有博士学位且来校报到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未享受过学校在引进时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的青年教师。
二、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2016年5月-2018年5月。
2、项目资助额度及数量:工程技术类分2万(占申报人数的40%)、3万(占申报人数的40%)、5万(占申报人数的20%)三个资助额度,人文、管理与艺术类分1万、2万两个资助额度,各占申报人数的50%。
3、项目执行一年后需填报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资助期限结束后,项目主持人应写出工作总结并附论文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学校备案。
4、考核指标:
在项目实施期间,受资助人需持续牵头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同时完成以下条件。
工程技术类课题须发表期刊论文被SCI、EI检索收录2篇(含)以上。
人文、管理与艺术类课题须在《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工大委发[2014]7号)中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论文、高水平期刊论文上发表1篇(含)以上或在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
5、对于完成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在后续的各级项目申报中,优先推荐。
6、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科研基本业务费支出,学校不扣取相关管理费用。项目结题时,学校将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一份,同时准备一份陈述报告(PPT模式,5分钟),学校组织答辩评审。所在单位汇总后,于4月12日16:00前排序推荐到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综合楼A821(含电子版),答辩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人:高海亮
联系电话:86318665
附件: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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