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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
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5]203号,为做好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组织实施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访学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学校选派工作遵循“个人申请、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条件
    1、省教育厅规定的选派类别、留学期限、资助内容、申请条件、选拔方法、评审、录取、派出及管理等相关内容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详细查阅。
    2、申报人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报送的年度进修培训计划名单之内,所在单位或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不影响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予以申报。
    3、申请人应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且来校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如有过进修培训经历,须距离完成最近一次三个月以上国内进修任务满2年或三个月以上国外进修任务满3年。
    4、具体申报条件: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高等院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特别注意事项及说明
    1、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必须由所在单位重点推荐,才可申请。
    2、201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各位申请人申报前务必确认好科研安排、工作交接以及留学国别等问题,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四、咨询及申报流程
    1、申报人根据咨询及联系国外进修单位情况,向所在单位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及《公派留学人员进修计划》(附件1)。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要求准备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审核申请人公派留学申请和进修计划,形成明确的单位意见和对申请人考核推荐意见,将申请人进行排序,填写《大连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6年1月5日16:00前统一报人事处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电子文档通过OA邮箱发送,过期不予受理。
    3、学校对申报人进行统一审核,确定选派人员,并告知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
    4、申报人根据所在学科情况、自行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申报情况,具体情况可咨询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并自行根据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5、被选派人员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书面申请材料于2016年1月12日11:30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统一办理审批事宜,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高海亮、庞艳松
    联系电话:86318665、86324486

    咨询部门: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咨询人:邓璐、张红艺
    咨询电话:024-86895107
    传真:024-86893002
    Email:hcj6767@163.com、gongpailiuxue@126.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204室
    邮编:110032

    附件:1、公派留学人员进修计划(点击下载)
          2、大连工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人员汇总表(点击下载)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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