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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到西部地区应聘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教授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2、评审推荐。
  学校最终每个学科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将上报至省教育厅。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部门请于2015年7月1日16:00前将填写好的《大连工业大学2015年度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信息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单位、部门推荐意见纸制版报送至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邮件发送。
  联系人:高海亮 电话:0411-86318665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2015年度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信息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2:长江学者目录(点击下载)
  附件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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