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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3年度“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省级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省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3]46号)精神,为做好新一轮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和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
  辽宁省此次计划选拔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2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5名,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50名,千层次100名,万层次850名。
  学校对于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无推荐名额限制;对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推荐名额为2名,千层次推荐名额为3名,万层次选拔名额为6名。
  二、选拔条件
  (一)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申报人选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持人。
  3、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成果,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技术应用上解决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作出了重要贡献或主持承担过国家、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
  (3)作为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的领军人物或技术带头人,其成果、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可观的经济社会。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以下人员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分“百”、“千”和“万”三个层次选拔,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各层次具体选拔条件可参阅《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所在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照选拔条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择优推荐人选,并出具学院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对基层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申报资格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业绩进行评价,审核后申报材料及业绩评价意见一并报校长办公会;
  4、校长办公会根据申报情况和业绩评价意见,研究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和选拔备案人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
  1、《2013年度“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附件材料连同申报书一起装订);
  2、《2013年度“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
  (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
  3、能证明候选人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证书或公布文件,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一式二份)。
  (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6, 一式二份,申报“百层次”或“千层次”的候选人需填写);
  2、《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7, 一式一份,申报“百层次”或“千层次”的候选人需填写);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层次人选备案表》(附件8,一式一份,申报“万层次”的候选人需填写,)。
  4、所有候选人均需提供能证明其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申报“百层次”的候选人需提供入选 “千层次”人选证书或公布文件,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一式二份)。
  申报的人选须注明申报“百层次”、“千层次”字样,其中已入选“千人”层次人选的人员,在申报“百人”层次时要注明“千晋百”字样;已入选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选的评选。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3月18日15:00前将排序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及单位推荐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师资科信箱E-mail:rssz@dlpu.edu.cn。
  联系人:江兴海
  联系电话:86323614



                                                             人事处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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