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流程 |
1.申请人登陆OA系统,在“新建工作”栏内选择人事处; 2.根据进修类别选择《教职工进修培训审批表》(含学历学位进修、非学历学位进修)、《教师进企业从事实践审批表》; 3.根据《审批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填写后提交基层单位审批; 4.基层单位审批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5.职能部门审批结束后返申请人签收,申请人签收后自动归档备案; 6.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进修培训手续及签订进修培训协议; 7.进修培训结束后,持获得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 8.按申请进修培训时的协议报销相应费用; 9.师资库更新相关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