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现开展退休一次性补贴申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二、申领方法
1.由个人准备相关获奖荣誉材料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A821进行申请;
2.人事处工作人员依据政策进行审核,审核后报送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领取退休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时限
2024年10月25日前。
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正旭,电话:8632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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