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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大连市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大连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融入制定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项目工程之中,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体现健康影响评估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大连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取得实效,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政办〔2023〕3号)要求,大连市政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推进办将建立“大连市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并面向全市征集专家成员。现就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从事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与健康有关学科研究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纪律和管理办法,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2.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基层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熟悉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国内外发展动态及趋势。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现场勘察和评审工作。
  5.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三、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1.健康影响评估专家享有的权利:
  (1)在承担健康影响评估委托的工作时,有权优先获得任务相关资料。
  (2)有权提出工作方式、建设策略、指导原则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健康影响评估相关工作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或补助。
  (4)根据本人意愿,有权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2.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1)参与大连市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健康影响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意见、修改意见及报告,为总结推广经验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大连市爱卫办组织的相关调研、会议、培训、督导、宣传等工作,为健康城市建设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政策建议。
  (3)在承担工作过程中,应当确保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所提供的产出材料符合工作要求。
  (4)不得擅自披露在承担相关工作过程中获取的需保密的任何信息,不得以专家库专家名义为自身或者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根据推荐条件,申请人填写《健康影响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2)、《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部门):
  (1)《推荐表》纸质版(1份,正反面单页打印,在“本人意见”栏签字)和电子版1份。
  (2)《汇总表》电子版1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1份(整合成1个PDF文档)。
  2.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各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是否可以胜任相应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进行综合审查,汇总填写《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在相应区域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3.学校资格复核和遴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部门)推荐信息并进行申请人资格复核和遴选,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推荐至市政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推进办。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推荐至市政府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推进办参加进一步遴选。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健康影响评估专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各单位(部门)和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2.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20日(星期四)16: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所在单位意见”栏无须填写)。
  (2)《汇总表》纸质版或电子版1份(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的,可添加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3)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1份。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13898473686


  附件1:健康影响评估涉及领域
  附件2:健康影响评估专家推荐表

  附件3: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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