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各单位按照《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附件1),于6月15日(星期四)11:0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