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省教育厅于近日开展文化系统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四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
2.在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相关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取得本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
3.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务能力强,能够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本专业发展前沿。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熟悉职称评审政策,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恪守职业道德,能够自觉遵守各方面工作纪律。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推荐条件,申请人填写《文化系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部门)。已于2022年申报并被学校推荐至省文旅厅的专家无需再次申报。
2.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汇总表》相应区域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3.学校资格复审和遴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部门)推荐信息并进行申请人资格复审和遴选,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推荐至省教育厅。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进一步遴选。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5日(星期一)11: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文化系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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