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三省一区”高等教育开放办学、交流合作,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建设“三省一区”科研和研究生教育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管理云服务平台,并开展相关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建设“三省一区”科研和研究生教育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管理云服务平台,共建共享专家资源,深化项目评审合作交流,强化信息交互、促进成果互惠,加快推进“三省一区”高校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荐对象范围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本着“学校推荐、本人自愿”原则,推荐人选可从“科研项目评审、科研创新平台验收考核、优博优硕论文评审、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导师评审、学位点评建”等选择一项或多项擅长评审项目领域。
三、推荐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愿意参加学术评审工作,自觉遵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2.在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同等条件下,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入库优先选用。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推荐要求,申请人填写《“三省一区”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部门)。
2.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在《“三省一区”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相应区域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3.学校资格复审和遴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部门)推荐信息并进行申请人资格复审和遴选,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4.线上信息填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各基层单位完成拟推荐人选的线上信息填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筛选、积极推荐,确保信息准确、真实。请于5月10日(星期三)11:00前将《“三省一区”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三省一区”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