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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工业大学2022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委发〔2022〕27号)
  更新时间:2022-06-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服务水平,做好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评审原则
      推荐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实际贡献及业内影响情况;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和规律,优化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评审范围及权限
      2022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范围包括: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根据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以上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学校仅具有推荐评审权,仅负责相关推荐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会计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现行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发生变化,在向省级相关系列评审机构推荐参评时,按照新修订的省级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进行推荐。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组织材料,向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评审申报。
      2.基层单位(部门)资格审查。所在基层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成果材料进行审核。
      3.基层单位(部门)推荐评审。当申报人数超过2人(含)时,基层单位(部门)需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审实施细则》、《推荐意见》及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
      4.学校资格抽审。学校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材料进行抽审、汇总,形成各级各类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和《业绩成果信息汇总表》,并将审核后的信息向申报人员进行反馈。
      5.业绩成果信息确认。申报人员对经过审核小组抽审汇总后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信息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审核后信息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小组认定后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整,未经审核小组认定的信息不予更改。申报人员对审核信息核对无异议后进行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对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的,以审核小组认定后的信息为准。
      6.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经确认后的《任职资格审核表》、《业绩成果信息汇总表》和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报卷材料(PDF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开展示。
      7.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进行评价,投票确定推荐至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
      8.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推荐评审指标,投票确定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
      9.公示。对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10.组织报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系列推荐人选根据省级各系列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向省级各系列评审机构报送推荐材料。
      五、推荐指标设置

 

 

      六、坚持师德为上,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关
      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要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大工大委发〔2018〕5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工大委发〔2021〕7号)要求,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将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作为评审推荐的首要考核指标。大力倡导“德高者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坚决推行“德差者下”,对违反师德师风人员,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七、规范材料申报、审核等程序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所提供材料须在取得现级别职称任职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论文,须为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已发表见刊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继续实行学历认证和论文检索制度。
      八、强化评审推荐主体责任
      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资格和材料审核关。继续实行个人和推荐单位双承诺制,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持续加大对在申报职称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当年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对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人员,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并依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规定》(大工大校发[2013]71号)进行处理。
      九、任职资历及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
      2022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在向省级相关系列评审机构报送材料前,推荐人选可根据省级相关系列职称申报文件要求的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进行业绩成果材料补充。
      十、其他
      1.截至2022年5月31日,距离退休不足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审。
      2.各系列连续两年获评推荐至省参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未获评者,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选派到乡村工作干部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不受本条件限制。
      3.选派干部按照学校《关于做好首批向省级贫困县所辖乡村选派干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在职称评审时,符合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指标单列,逐年解决(已适用干部聘任政策人员,不再适用职称评审政策)。
      4.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评审申报的所有材料在现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Word、Excel、PDF)提交,需相关人员(单位)签名(盖章)的项目请在电子材料中的相应位置粘贴“手写签名(单位公章)电子图片”,待本轮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后,另行补充提交所有书面签字、盖章材料。
      5.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评审学校和各基层单位(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可采取线下、线上、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相关会议;选票(书面或电子)、会议记录等评审材料要以书面形式予以存档,确保评审全程可倒查可追溯。以线下形式召开会议的,要严格执行当前校园封闭管理相关规定。
      6.由于省级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报卷时间未定,若当年校级推荐评审时间晚于省级报评时间,当年通过推荐评审人员,可于次年直接进行省级报评。
      十一、日程安排

 

 

      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日程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附件:1.现行省级职称评审工作制度文件
               2.2022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用表
               3.2022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材料报送规范

 

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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