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委发〔2021〕94号)
  更新时间:2021-07-0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服务水平,做好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评审原则
      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原则,优化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考察申报人的实际贡献及业内影响情况。
      二、评审范围及权限
      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范围包括:图书资料系列、财会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
      根据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以上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学校仅具有推荐评审权,仅负责相关推荐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财会审计系列、编辑出版系列、档案系列、医疗卫生系列、基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依照省相关系列职称任职条件执行。
      四、评审申报
      1.个人申报。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材料,向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评审申报。
      2.单位(部门)资格审查。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3.基层单位(部门)推荐评审。当申报人数超过2人(含)时,基层单位(部门)需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对申报人进行排序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单位(部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评审实施细则》、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
      4.资格审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业绩成果进行抽审、汇总,形成各级各类申报人员《资格审核表》和《业绩信息汇总表》,并将审核后的信息向申报人进行反馈。
      5.业绩成果信息确认。申报人对经过审核小组汇总后个人信息及业绩成果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审核后信息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小组认定后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整,未经审核小组认定的信息不予更改。申报人对审核信息核对确认后进行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人因个人原因未对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的,以审核小组认定后的信息为准。
      6.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经确认后的申报人任职资格及业绩成果材料在全校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7.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委,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进行评价,并投票确定推荐至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人选。
      8.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委,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指标,投票确定推荐参加省评审委员会评审人选。
      9.公示。对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10.组织报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系列推荐人选根据省各系列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申报材料卷报送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报送至省各系列评审机构。
      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指标设置情况

 

 

 

      六、坚持师德为上,评审推荐严把师德师风关
      在评审推荐工作过程中,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大工大委发[2018]5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工大委发[2021]7号)要求,严把师德师风关,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将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作为评审推荐的首要考核指标。坚决推行“德差者下”,对违反师德师风人员,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七、强化评审推荐主体责任
      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继续实行个人和推荐单位双承诺制,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持续加大对在申报职称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弄虚作假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当年和以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对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并依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规定》(大工大校发[2013]71号)进行处理。
      八、任职资历及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
      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通过推荐评审后,在正式向省各系列评审机构报卷前,推荐人选可根据各省评系列申报文件要求的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进行业绩成果材料补充。
      九、其他
      1.截至2021年6月30日,距离退休不足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审。
      2.各系列连续两年获评推荐至省参评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未获评者,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
      3.由于省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卷时间未定,若当年校级推荐评审时间晚于省报评时间,当年通过推荐评审人员,可于次年直接进行省级报评。
      十、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021年教育教学辅助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用表

 

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关于我们 │ 版权说明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保护 │ 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报警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大连工业大学人事处 rsc.dep.dlp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J]
电话:(0411) 86323614 传真:(0411)86323640 电子邮件:rs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