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委发〔202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参评人员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评审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品德、能力,注重考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效果。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由人事处牵头负责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材料的审核工作。
(一)审核机构
成立任职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牟光庆
成员:高海亮、唐晓宇、朱晓东、陈征
(二)评审条件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评审条件依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试行)》(辽职改办字[1993]19号)中任职条件执行;取消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三)从2019年算起,各系列连续两年申报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未通过者,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任职条件组织业绩材料,报送人事处。
2.业绩材料审核。由资格审核小组汇总及审核申报人任职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
3.报送。将申报人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报送至学校。
(五)坚持师德为上,评审推荐严把师德师风关
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大工大委发[2018]57 号)文件要求,严把师德师风关,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将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作为评审推荐的首要考核指标。大力倡导“德高者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坚决推行“德差者下”,对违反师德师风人员,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六)申报年龄、任职资历及业绩截止时间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3.教学秘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执行,现聘管理岗的教学秘书,可进行一次岗位选择,选择专业技术岗后,可按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进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三、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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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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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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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文件,布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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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周四)至
10月8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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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根据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填写申报表格,组卷装订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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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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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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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周二)至10月15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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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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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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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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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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