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关于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29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委发[2020]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作外审对象

拟参加学校2020年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技人员。

二、代表作外审工作安排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代表作1份,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代表作送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2.代表作可为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专利、教案、课程、成果奖励等最能突出反映申报人教学、科研水平的业绩成果。

3.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由三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别对应分值3210。最终评议结果为5分及以上,视为通过。

4.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的,当年不允许参加评审。

5.代表作外审结果仅当年有效。

6.凡外审不合格的代表作不再重复送审,下一次申报,须提供新的代表作。

三、代表作材料要求

所有类型的代表作均需满足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中业绩成果的相关要求;代表作发表、出版或取得时间应在任现职以来至2020930日之间。

四、送审要求

1.所有代表作均需提交原件1份,并按附件1要求形成《代表性成果简介》1份,要求字数在800字以内,简介中不允许体现相关申报人姓名及单位信息。若作代表作的论文被收录,还需提交检索证明原件1份,上述材料全部装入业绩组卷材料档案袋中。

2.提交PDF版电子材料1份。隐去代表作中一切能够反映作者单位和姓名的全部信息,并按以下顺序扫描合成1PDF版材料。PDF版材料以“姓名代表作”命名,材料顺序如下:

1)《代表性成果简介》第一页部分内容。

2)代表性成果:

a.以论文为代表作的,需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期刊全部目录(用笔标出论文题目)、论文全部正文、期刊封底;若论文被收录,还需扫描检索证明。

b.以著作、教材为代表作的,需提供作者所著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著作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

c.以科研项目、专利为代表作的,需提供相关申报、获评等环节的全部材料内容。

d.以教案、课程为代表作的,需提供该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

e.以成果奖励为代表作的,需提供该成果取得过程的全部申报材料。

3.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以“姓名鉴定表”命名。

4.组建电子文件夹1个,以“姓名代表作材料”命名,将PDF版材料以及电子版《鉴定表》放入文件夹中,上报学院。

5.填写《外审代表作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五、材料报送时间

1.申报人的代表作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201016日。

2.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人代表作原件材料一份(装入业绩组卷材料档案袋中);

2)单位汇总后的《外审代表作汇总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个人代表作材料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A821室)

联系人:唐晓宇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 1.代表性成果简介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3.外审代表作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29


 
     

关于我们 │ 版权说明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保护 │ 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报警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大连工业大学人事处 rsc.dep.dlp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J]
电话:(0411) 86323614 传真:(0411)86323640 电子邮件:rs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