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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18
各单位、部门:
根据《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委发〔2019〕9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作外审对象
拟参加2019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技人员(推荐评审人员除外)。
二、代表作外审工作安排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须自选一篇代表作,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代表作送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2.申报人所提供的代表作将匿名由三位外校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达到两个“较好”(含)以上,视为通过。
3.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的,当年不允许参加评审。
4.代表作外审结果仅当年有效。
5.凡外审不合格的代表作不再重复送审,下一次申报,须提供新的代表作。
三、代表作材料要求
代表作应为正式发表能够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代表作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发表时间应在任现职以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
四、送审要求
1.代表作为学术论文的申报者,需提交代表作原件1份,若论文被SCI、EI、CSSCI等收录,还需提交检索证明原件1份,装入业绩组卷材料档案袋中。
2.PDF版电子材料1份。隐去代表作中作者单位和姓名,并按以下顺序扫描合成1个PDF版材料。材料顺序:论文期刊的封面、期刊全部目录(用笔标出论文题目)、论文全部正文、期刊封底;若论文被SCI、EI、CSSCI等收录,还需扫描检索证明。PDF版材料请以“姓名代表作”命名。
3.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1),以“姓名鉴定表”命名。
4.组建电子文件夹1个,以“姓名代表作材料”命名,将PDF版材料及电子版《鉴定表》放入文件夹中。
5.填写《外审代表作汇总表》,上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
五、材料报送时间
1.申报人的代表作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
2.报送材料包括:
(1)申报人代表作原件一份(装入业绩组卷材料档案袋中);
(2)单位汇总后的《外审代表作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3)个人代表作材料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A821室)
联系人:唐晓宇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2.外审代表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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