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EF%BF%BD%EF%BF%BD%EF%BF%BD%E3%83%A9%EF%BF%BD%EF%BF%BD%EF%BF%BD%EF%BF%BD
     
  关于推荐评选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1-06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辽宁振兴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辽宁省省级优秀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0038号)及《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的通知》(辽组通字[2017]6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推荐评选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要求,面向科技发展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振兴发展需求,重点遴选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以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有重要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人才,为辽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评选数量和范围

根据辽宁振兴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参照以往评选数量,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计划评选300名。

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的推荐参评范围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药卫生、农业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内:已获得省级领军人才或省级优秀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厅级(含)以上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军队系统人员。

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三、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二)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和省自然科学领域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包括获1项以上(含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及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以上(含2项)及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或者是重点技术引进、消化、开发、推广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突破或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理论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人员。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者二等奖2项以上(含2项)的主要完成人。

4.文学、艺术、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新学科的创始人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国家级学会所属各专业学会或二级学会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省一级学会理事长职务,并有重要专著者;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担任分会副主席及以上职务或者在重要国际刊物上发表过4篇以上论文者(以列入科学引文索引、工程索引、科技会议录索引为准)。

5.获得与以上内容相应的奖励或成果,并达到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家学者。

以上项目中所称的主要完成人主要负责人是指国家级项目的第一至第五完成人或负责人,省部级项目的第一至第二完成人或负责人。计算受奖项目时,重复受奖项目只计算最高奖。只填报近五年(2012—2016年)内完成的获奖项目。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请填写《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进行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要对人选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于111016:00前,将《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有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10份),连同《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人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人选推荐考察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821室,有2人及以上人选申报的,请排序推荐。

联系人:唐晓宇

联系电话:0411-86323640

附件1.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     

附件2.辽宁省第七批省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

 
     

关于我们 │ 版权说明 │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保护 │ 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报警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4大连工业大学人事处 rsc.dep.dlp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J]
电话:(0411) 86323614 传真:(0411)86323640 电子邮件:rsc@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