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一届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聘任工作,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总编制和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聘任后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聘用,个人意愿与组织聘任相结合,在学校编制及岗位设置基础上,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原则。
2、岗位设置向教学一线倾斜,机关各部门在原有人员基础上,根据省编办核定的管理岗位数额,适量压缩科员岗位数。
二、组织领导
本次聘任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各单位(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申报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应是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及与学校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申报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干部身份。
(三)申报财务岗位人员应具有财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申报特殊工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上岗执业证书。
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待遇
(一)按照受聘单位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及聘任单位(部门)的管理和考核。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利益。
(三)受聘人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相应待遇。
五、工作程序
(一)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
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管理岗位数,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及现有人员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部门)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制定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进行工作部署,公布岗位职数(见附件1、2)。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人事处网站。
(二)岗位申报
应聘人员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部门)填写《大连工业大学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聘任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相应岗位,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对申请转岗参与其他岗位聘任的辅导员,需填写《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聘任科员岗位申报表》,并经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核签署转岗审批意见(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处。申报辅导员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签署审批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总审核后报人事处。
(四)公布资格审查情况及参加聘任人员名单
人事处公布各单位(部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视具体情况允许申请调整应聘岗位,需调整应聘岗位的人员应到新报岗位所在单位(部门)填写《岗位调整志愿申报表》申报(见附件5),经该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申报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调整情况仍按原报送程序报送。
人事处汇总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后,公布参加聘任人员名单。
(五)岗位聘任
各单位(部门)成立由5-7人组成的聘任考核小组,对申报人自行组织考核聘任,考核方案由聘任考核小组研究制定,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及考核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经考核后,各单位(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岗位的设置与聘任
1、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岗
本次聘任岗位设置向教学单位倾斜,对教学单位,适当增加教学秘书岗位,在学校核定的教学秘书岗位内,对空缺的教学秘书岗位,在学校聘任工作结束后,暂允许聘用兼职教学秘书或编外合同制人员。
2、事务管理岗位
对机关、教学、教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岗位基础上增设事务管理岗位,职责是管理设备、教室、实验室、库房、画室、场地等工作,该部分岗位的人员从学校已撤销岗位中的事业编制内管理或工勤岗位人员中聘任,实行双向选择。如本次聘任无合适人选,此岗位核销。
3、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按各学院学生数核定后设置。
4、应聘国际教育学院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英语交流能力。
(二)距退休时间不足半个聘期人员,可在本单位(部门)不占岗聘任。距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聘期人员原则上需占岗聘任至退休,如学校另有规定可不受岗位限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未参加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聘任的普通管理岗位人员,需参加科员岗位的聘任,如学校另有安排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后勤管理处科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本次不再自主进行岗位聘任工作,与学校所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同时参与聘任上岗。后勤工勤岗位设置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学校统一聘任,原则上应与工勤技术等级考核与聘任的工种相符。岗位职数由学校公布。
(五)凡不申报岗位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受聘权利。
(六)科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工勤岗位聘任结束后,若个别岗位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未能受聘任何岗位人员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的管理及其他待遇按照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待聘期限后学校将严格按上级相关部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相关规定上报执行。
(七)学校非事业编制的集体所有制人员参加现所在部门聘任,学校不再另行设置岗位聘任。
注:本次聘任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七、时间安排
10月26日 学校召开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聘任布置会,公布岗位设置情况、任职条件和岗位职数;
10月27日-30日 应聘人员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部门)填写岗位申报表,各单位(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申报表在人事处网站或方案附件中自行下载);
10月30日 16:00前 各单位(部门)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10月31日 学校公布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11月01日 需调整申报岗位的应聘人员到新报岗位所在单位(部门)申报,经该单位(部门)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报人事处;
11月02日 学校公布参加聘任人员名单;
11月03日-07日 各单位(部门)组织考核聘任;
11月07日 16:00前 各单位(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
八、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机关各单位(部门)科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职数
附件2:教学、教辅单位(部门)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职数
附件3:大连工业大学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机关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聘任申报表
附件4: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聘任科员岗位申报表
附件5:岗位调整志愿申报表
大连工业大学机关各单位(部门)科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一览表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教辅单位(部门)科员岗位、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一览表
事务管理岗位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后勤管理处工勤岗位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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