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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6-1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2015年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原则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重要的岗位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一般应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863”“973”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十五十一五科技支撑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技术负责人、国家基金委员会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李四光奖获得者、十大拔尖技术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范长江奖获得者、韬奋奖获得者、国家图书奖获得者、梅花大奖获得者、人民表演艺术家、奥运会冠军教练员等国家级大奖获得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杰出人才;

3.其他方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三、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根据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填写《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附件2),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2.资格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推荐评审。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人员,由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评审。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据同意票数和评价得分进行排序:同意票超过2/3的申报人,依据同意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对同意票数并列的申报人,按评价得分进行排序。

4.推荐人选审定。学校根据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公示。学校对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拟推荐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

1.《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报送时须附电子版材料;

2.《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一份,A4纸打印,报送时须附电子版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业绩资料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统一缩放成A4纸大小,附有目录、页码,并用白色铜版纸做封面后起脊独立装订。

五、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教师于625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唐晓宇  江兴海   联系电话:86323640 E-mail rssz@dlpu.edu.cn

附件1.辽宁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附件2.辽宁省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一览表

    附件3.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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