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学校现开展2014年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重要的岗位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一般应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863”和“973”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十五”和“十一五”科技支撑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技术负责人、国家基金委员会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李四光奖获得者、十大拔尖技术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范长江奖获得者、韬奋奖获得者、国家图书奖获得者、梅花大奖获得者、人民表演艺术家、奥运会冠军教练员等国家级大奖获得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杰出人才;
3、其他方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三、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根据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填写《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附件2),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2、资格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推荐评审。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人员,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据同意票数和评价得分进行排序:同意票超过2/3的申报人,依据同意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对同意票数并列的申报人,按评价得分进行排序。
4、推荐人选审定。学校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结果,确定拟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公示。学校对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拟推荐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
1、《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报送时须附电子版材料;
2、《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一份,A4纸打印,报送时须附电子版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业绩资料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统一缩放成A4纸大小,附有目录、页码,并用白色铜版纸做封面后起脊装订。
五、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教师于7月15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唐晓宇 联系电话:86323640 E-mail :rssz@dlpu.edu.cn
附件:
1、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doc
2、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