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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行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2-1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进行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我校在职且已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均属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参照《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大工大校发[2011]150号)和《大连工业大学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大工大校发[2011]151号)中规定的“德、, 能、勤、绩”要求执行。
     
三、考核程序
     1
、所在单位(部门)根据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2
、参加考核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鉴定表》或《工勤人员考核鉴定表》,以所在单位(部门, )确定的方式参加考核;
     3
、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被考核人等次;
     4
、各单位(部门)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
     5
、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的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6
、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学校下发考核结果文件。
     
四、考核等次及评定标准
     
本年度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不设优秀等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不合格”。

1、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额定工作量,且不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进者;

2、组织纪律性较差,累计旷工达3天及以上或多次脱岗,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进者;

3、出现1次重大(Ⅰ)教学事故或2次严重(Ⅱ)教学事故者,或违反操作规程,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者;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的人员:
     1
、发放本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2
、下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
、停发本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2
、下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3
、执行教辅专业技术系列、教辅和机关工勤系列岗位津贴人员,扣发本年度职务津贴40%及绩效津贴;执行教师、实验(工程)、实验工勤系列岗位津贴人员,扣发本年度职务津贴。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本次年度考核应全面考核2013年全年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

2、具有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所聘单位或系列进行考核。

3、以接收应届毕业生形式来校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正常参加年度考核,只给出考核评价,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因校内调动、转岗在新岗位工作不满半年人员,由现工作单位(部门)在征求原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现聘岗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
、待聘三个月以上人员、长期病休人员、因事假或其他个人原因年内累计在岗工作不足6个月者、出国进修一年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辅导员系列人员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工大组发〔2012〕3号)中要求进行统一考核。

7、集体人员考核参照工勤人员考核办法执行,填写《集体人员考核鉴定表》。       
    七、考核时间安排

     12月12日            
学校布置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
     12月12日~13
日       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考核工作安排领取《考核鉴定表》

12月16日~19日       相关单位(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公示
     12月19日             
相关单位(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及《考核鉴定表》
     12月20日            
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12月23日             校长办公会审定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下发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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