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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更新时间:2012-05-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现已正式开始。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延续《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大工大校发[2011]19号)的总体原则、要求和程序,只在相关工作环节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和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参照《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及本年度调整内容、工作日程妥善安排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一、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调整内容
    (一)申报、推荐
    1、根据辽宁省《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从2012年开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填写晋升职务审批表时增加“个人承诺”项,写明:“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接受相关处罚”,申报人本人签字。
    2、2012年根据省教育厅规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序列。
    3、实验教师可根据所聘岗位情况自行选择参评教师系列或实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应与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同,系列不一致的需转评后方可参评。如申报评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职条件按照所聘岗位对应的基础课教师或专业课教师条件执行。
    4、2012年,对教师、实验(工程)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仍需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按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形成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后将申报人排序推荐至学校。根据各基层单位建议,2012年,各基层单位推荐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由当年具备参评资格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提高至二分之一。
    5、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任职资历及业绩成果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6、申报过程中,如有论文、著作、教材等申报材料已录用且能在2012年5月31日前正式出版的,在报送职能部门审核及材料展示环节,可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出版小样,计入申报业绩。在学校专家评议组评议前,申报人需提供出版物实刊。未取得实刊的业绩不计入提供给专家评议组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业绩中。如因未取得实刊使参评人不满足任职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组评议及校级评委会评审
    2012年,学科组将在评议过程中根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的业绩信息进行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并根据评价分数对参评人进行末位淘汰,确定推荐参加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人选。
    2012年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要求公开述职的参评人根据职能部门审核、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有效业绩信息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5分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4分钟。
    二、工作日程安排
    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表
    
    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最终稿).xls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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